整治对象重点是:
1在建工程及年4月15日以后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;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;3消防产品生产企业、销售单位和商业门店。整治期间,宜昌市住建、市场监管和消防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,对消防产品生产、销售和使用领域类的社会单位和场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。加大对消防产品“制假、售假和用假”的整治力度,合力整治生产、销售、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违法行为。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,严格依法依程序严肃处理,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,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经侦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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